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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丽华城业主写给郭市长的一封求助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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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丽华城业主写给郭市长的一封求助信  [复制链接]

千江水映月 发表于 2010-5-10 09:44:20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 回复:  33 浏览:  10155
尊敬的郭市长:& P3 w/ {' t9 m. ^1 u8 s
我们作为富丽华城的业主,联合向您反映一件事情。& X. x9 F) e2 D
富丽华城每月停车费230元(含车位费180元、服务费50元),因价格离谱,业主不能接受,物业公司则不让业主车辆进入。业主若是有客人带车辆拜访,则必须领取停车卡进入,超过1小时就要收取10元停车费用。开发商另外也向业主出让车位,价格为4万元,业主若购买车位后,每年尚需交600元服务费且不予办理权属证。目前,小区业主的车辆被迫停在大门口,眼看就要占用城市交通干道。
: n! O9 F4 I# ^3 v我们作为富丽华城的业主无法理解,小区是谁的?小区业主购买房屋所含面积,既有属于自身使用的实用面积部分,也有公共设施的共用分摊面积,请问,开发商在属于全体业主的土地上规划车位,再把它卖给业主,而开发商自身获利,这种行为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。开发商在业主的土地上进行建设,凭什么单方制定价格强卖强买、巧取豪夺?按照《物权法》第74条第3款规定,地下车位属于业主共有;据国务院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地下车位收费标准须经大多数业主同意;在业主的土地上建设的公用设施,只能收取服务费,且收费标准须经大多数业主同意。
* O# d& E3 [- s! U' M按照《人民防空法》,地下室属于人民防空工程,空间使用权归国家所有,和平时期服务于人民生活。据此,开发商出让地下车位的行为是违法的,居民买卖地下车位的行为也是无效的,得不到法律的保护。富丽华城地下车库是依照“人防办”要求,在业主的共有土地上建设的人防工程,这个地下车库的建设资金是启动富丽华城开发建设的必须投入,就是不建这个地下车库,开发商也必须向政府缴纳这笔人防费用。+ }: A5 f: h3 l( X3 C
请郭市长为我们主持正义,维护富丽华城普通业主的合法权益。; D; f4 W: \) v# q( Q
在此衷心祝愿郭市长身体健康,工作顺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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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单满足 发表于 2010-5-10 10:26:17 只看该作者
必需的!
3
天赐泪 发表于 2010-5-10 10:36:12 只看该作者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同情
4
千江水映月
 楼主|
发表于 2010-5-10 12:06:43 只看该作者
申请版主置顶。也征求本市其他小区停车费用情况,QQ:138249922
5
千江水映月
 楼主|
发表于 2010-5-10 12:10:09 只看该作者
申请原创
# `; O! x* L' C2 ]7 ?$ }
5 l4 I$ F# }" |# p; K+ h) R1 U: F7 g1 K  a! P
一群雇主合伙花钱买了一块地皮,雇佣一个人为他们每户设计一套房子,再让这个人把房子盖起来。这个人拟了一份合同,告诉你,这所房子哪些地方是你的,哪些地方为雇主考虑,要规划车位、建设会所等公用设施。雇主想,这也有道理,就签了合同。
3 b1 F5 Q5 l2 K+ q( T6 m4 f9 v+ f    合同签好了,房子盖好了,这个人又征集了一些人,对雇主说,这些人将来为你们的物业进行服务,名字也想好了,就叫物业公司吧,我还把你们的房子钥匙交给他们,由他们交给你。,但前提条件是要和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。雇主想,这人想的真周到啊,真不错哦,虽然觉得没有选择就被这个物业公司服务了,可不接受服务还能不领取新房钥匙吗?于是乎,就稀里糊涂在物业公司领了钥匙,签了被服务合同。
- V% @+ X. J1 B5 W% a: Q6 c6 B7 }+ c    雇主高高兴兴搬了新家,要把车停放到车库。这时,物业服务的这帮人来了,说,停车可以,先交车位费1800,因为这是我后台老板掏钱规划的,我只是代收,另外交200元车辆管理费,这是你应该付给我的车辆保管费,怎么样,我的服务很便宜吧,加在一起一个月2000,这不算多。6 y+ p% x# z: [5 q4 C5 E3 I
    雇主长大了嘴,这也大贵了吧,这车位的地皮可是我们自己的啊,怎么别人规划一下子,就要我们再高价使用?这不是把我们的鸡生的蛋拿去,再高价卖给我们吗?这也太离谱了吧?这个人太可恶了,我们惹不起。我们不停在这车位了,我们停在自己家门口总行吧?我每个月给你交200元服务费也行。
2 c3 a& _) W& G0 p: W    物业说,这绝对不行,你必须服从于我们的的管理,这是在咱们的合同里明确的,你的车必须停在这个车位,2000元一个月,你必须交,不交的话,你的车就不要进这个大院子!物业说完,眼睛一翻扬长而去。随后派出一批健壮人士,身穿制服,头戴大盖帽,站在大院门口,威风凛凛:要想从此过,留下买路财!
6
思念如风 发表于 2010-5-11 09:46:48 只看该作者
发到猫扑 天涯
7
舜子 发表于 2010-5-11 10:32:51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舜子 于 2010-5-11 10:48 编辑 & g  S. A; Y5 L

0 @7 i+ e, Q" T; y* T, d) m我们那个好像一个月60服务费。如果不停在停车场好像还不需要交费,很多住户楼下很宽敞,我隔壁就没交费。
- _: [4 B+ t) U- F! m" ]
: D8 m" P6 }) P不过俺的是自行车,呵呵,也没有四轮,所以不交费。物业还不错,记得两次俺老婆的自行车忘了锁保安直接给搬到保安室了,然后按门铃问。每隔一个小时就巡视一遍,发现没锁的一律带到保安室,从这点上讲,还是很安心的。% `2 q; g- K! Z* l9 n6 N
& j6 B- z# X3 t
你们那200多的服务费,太离谱了,可以组织业主成立业委会,换物业,实在不行就闹。公用车位也能卖,开发商也太狠了。客人超过1小时就交10块,那以后谁还好意思请客啊,他NND,这帮家伙想钱想疯了。  恁么多业主,都不会围堵物业公司啊,我就不信他们专拿软的捏。
8
真实 发表于 2010-5-11 14:32:21 只看该作者
好专业啊,《人民防空法》都出来了,貌似我都没听说过这个法,巨汗
9
千江水映月
 楼主|
发表于 2010-5-11 16:55:29 只看该作者
谢谢大家的支持,这封信已发送传真给市长热线。今天再次打电话询问这个事情的办理情况,市长热线说已立案,但要在15个工作日才能给回复。' D  o6 D( y4 L: u. d
我们在期待政府为民解忧的过程中,也将继续抵抗富丽华城物业的违法行为。
2 [4 u) O# I& [* c- N请各位朋友给予力量。
10
咖啡与茶 发表于 2010-5-13 12:29:00 只看该作者
如此信息网络发达的社会还会有如此强权的物业,我看他们是干到头了!城管原来那么牛现在不也收敛许多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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